|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雄安| 香港| 澳门| 台湾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为保护“山泉湖河城”特色风貌筑牢法治屏障

日期:2023-06-15 21:11 来源:海报新闻

6月1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海报新闻记者 满倩倩 济南报道

  6月15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邀请济南、淄博、德州三市人大常委会和历城区、淄川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以及山东省人大代表等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

  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雷天太重点介绍了推进名泉、山体、湿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四个方面的立法工作情况。

  划定保泉护泉的法治红线,趵突泉实现19年持续喷涌

  围绕保泉护泉,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早在1997年就制定了《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法》,将名泉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2005年制定《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将泉池的保护扩展至泉水源头的保护,并在2017年、2022年作了两次修改。法规从规划管理、保护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泉水及其源头保护作出规定;突出生态红线保护,明确了泉水补给区、直接补给区、重点渗漏带、泉水出露区等保护区域和管控要求,实行严格的分类保护管理制度;开创性地将645个名泉名录作为附件一同公布,同时授权政府命名和公布新的名泉。

  近些年济南共维修整治100余处名泉,压减地下水开采,封闭380余眼深层自备井,使每年地下水开采量减少约1亿立方米;加强补给区生态治理修复,实施多点补源,使水源涵养能力得到提升,趵突泉实现19年持续喷涌,创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最长持续喷涌纪录,2022年趵突泉最高水位达30.27米,创1966年以来最高水位,泉城文化景观申遗进入国家预备名录,进一步擦亮了泉城城市名片。

  筑牢守护青山的法治屏障,全市山体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如果说泉是济南的灵魂,那么山就是济南的脊梁,山水交融,逶迤秀美。”雷天太介绍,济南市共有山体872座,2017年制定《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突出规划源头管控,将全市山体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并将对泉水涵养具有重要作用的山体列入重点保护名录。济南市政府按法规要求将325座山体列为重点保护名录并划定了保护控制线,有效遏制了破坏山体行为。对山体修复治理作出明确规定,让破损山体蝶变换颜,重塑泉城“一城山色”。对临近山体的建设项目,法规明确应对建筑形态、建筑高度、风格色彩以及退让距离作出规定,减少对山体的遮挡,让山体景观与城市风貌相协调,让城市建设与山水脉络相向而行,为济南市山体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同时,还制定了《济南市绿化条例》《济南市森林保护管理办法》《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规,统筹城乡绿化事业发展,创造宜居生态环境。 济南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制定《济南市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确定为大会议案,提上立法议程,致力于将南部山区打造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新样板。

  践行黄河战略,提供水资源保护的制度供给

  “一城山色半城湖”映射出济南的独特风光,蜿蜒黄河穿城而过,大明湖、小清河等河湖串珠成链,136条河道分属黄河、小清河、海河三大水系,总长2000余公里。

  “尽管河流众多,但济南还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城市,保护好济南的水资源显得尤为重要。”雷天太介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践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黄河大保护、大治理中积极完善地方立法,以法治力量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济南样本。按照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沿黄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同立法部署,制定《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以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推进精准立法,构筑精细化管理的法治体系

  “保持城市特色风貌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雷天太介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立法需求,以地方立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了一大批有地方特色、较高质量和较大影响的地方性法规,激发了城市发展活力。

  《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精准聚焦古城、商埠区、圩子壕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系统保护“一核、五廊、十片”的总体格局。目前,已编制古城、商埠重点片区规划设计和全部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完成了对陈冕状元府、题壁堂、寿康楼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性修缮;推动东湖大厦、齐鲁宾馆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打通了千佛山-大明湖观光主轴;推进双忠祠街、芙蓉街、芙蓉巷等10余条老街巷历史风貌的整治,打造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街巷风貌。古城片区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入选全国优秀案例。

  《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统筹改革发展与安全稳定,平衡不同业态的利益诉求,为维护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为出租车经营权转让、莱芜区钢城区出租车改革指明了方向;条例匹配群众法治新需求,规范聚合平台和出租车运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法规自2022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市场秩序持续改善,服务水平逐步提升,行业监管体系日益完善,让群众享受到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

  另外,《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尊重和保障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模式,努力让群众在推进城市法治化治理的进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了解到,自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省会城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济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214件,现行有效法规77件,涵盖了全市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其中,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泉城特色,重点围绕名泉、山体、湿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20多件,为保护“山泉湖河城”特色风貌构筑了坚实的法治屏障。

责任编辑:王健

上一篇:司法部部署开展2023年国际禁毒日宣教活动

下一篇:中宣部公安部联合部署在全国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