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雄安| 香港| 澳门| 台湾

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

日期:2021-03-30 20:1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破五唯”重要指示,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3月18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情况。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于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内容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提出,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考试掐尖招生,实行均衡编班。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提出,规范使用审定教材,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问题;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防止学业负担过重。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教育部公示58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