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雄安| 香港| 澳门| 台湾

山西太原:实行多措并举,全面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日期:2022-02-11 21:40 来源:中国新媒体信息网

 

 
  中国新媒体信息网讯(张建荣 刘文艳)2月11日上午,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太原市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从会上获悉,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有关政策,太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科技局新闻发言人、三级调研员陈培忠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实施意见》全文包括建设标准、发展目标、申报认定、运行管理、政策支持五个方面内容,明确了培育发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目标标准、任务举措和政策制度“三个体系”。关于建设标准,《实施意见》从机构注册、机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比、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办公科研场所面积、常驻研发人员数量以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比例等方面,明确了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标准条件;关于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培育建设各级各类新型研发机构350家,其中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200家,引进培养科研团队200个,集聚科研人员5000名;关于申报认定。《实施意见》提出了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认定流程,明确了市、县(市、区)及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在认定管理中的职责。经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关于运行管理。在强化举办单位职责、建立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施行绩效评价管理等4个方面,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关于政策支持。从加强科研条件建设、支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发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活力、营造新型研发机构良好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
  
  太原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办公室主任王宏颖说:《实施意见》对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主要提出以下五方面支持:
  
  一是下放经费管理自主权。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承担的市级人才类科研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二是扩大人员使用权。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可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建立与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
  
  三是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到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
  
  四是激励科技人员成果转化。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可通过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五是提供相关便利条件。各级各相关部门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太原市制定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是落实山西省委在创新资源集聚转化上走在前列要求的有力举措,对太原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四个高地”,当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健

上一篇:2022年中国航天发射任务将实现多个“首次”

下一篇:2022年:这些技术发展趋势不容忽视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