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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理解深化混合经济改革

日期:2021-10-25 09:03 来源:未知

党的十九大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着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科技创新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同时也应当看到在一些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人,对外开放合作面临国际贸易规则重构和逆全球化挑战。
一、国有经济必经优化和结构调整战略
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应对国内外形势重大变化,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更好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在人类社会大变局中,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中央企业重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推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的经验,针对国有经济中的现实问题,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会议指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体,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混合经济拓展了发展空间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双循环”经济新格局,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混合经济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我们所说的混合经济,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而形成的新式企业,这类组织形式的企业表现为国有资本与多种非国有资本股权构成的公司,这类公司不同于原有的国有企业、国有独子公司或不同国有企业出资构成的股权多样化公司;其二是指纳入国家战略规划中与国有经济相关产业链的非国有经济,如与国有企业配套的非国有资本的企业,以完成国家战略部署项目为己任的企业等等。混合经济将成为我国十四五期间及以后的国家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形式之一。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对于那些国有经济“有所为”的部分,非国有资本可以通过国有企业的混改参与其中;对那些国有经济“有所不为”的部分,非国有资本便可以积极主动地承接过来;对于那些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禁入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非国有经济则必须自觉且严格地遵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成为其产业链的配套部分予以参与。
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将会有更多、更重要的领域的国有企业实施混改。国家将进一步推动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推进油气管网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适时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健全竞争性油气流通市场;深化铁路行业改革,促进铁路运输业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和适度竞争;国家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完善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构建适度竞争新机制,等等。这些领域也都将有混合经济发展的空间。
三、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合格主体
2020年10月12日,国务院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情况。吹风会披露,从2013年以来,中央企业推进的混改事项达到了4000项,引进了各类社会资本超过1.5万亿元,按照统计口径,混改企业的户数已经超过了中央企业法人单位的70%以上,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混改的主要载体,统计数据表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占到了中央企业整体的68%,利润占到了86%。据统计,在中央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由于引进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占比由2012年底的将近27%提升到了目前的38%,应该说有了比较明显的进展。2020年1-8月,中央企业通过投资入股、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引进了超过1700亿元的社会资本,同比增长了28%。同时,中央企业还通过产业链、供应链的合作,与广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投资入股超过6000家的非公企业,投资总额也超过了4000亿元,形成了一批高精尖的“隐形冠军”和各领域的龙头企业。
所谓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一般来说是指把既有的国有企业改革为由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构成的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没有非国有资本参与的股权多元化的公司,从理论上说,并非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不是“所有制”改革,而是指公司股权的多元化。所有制是指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确立的对生产资料占有之经济制度的基础。我们国家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由此可见,我们国家确立的是“公有制”而不是其他什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制度,而指作为一个“经济体”的资本或说是股权隶属之不同。所谓“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投资多元化的企业,且特指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混合的企业形态,仅仅是企业的股权关系。
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及其他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系统梳理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总结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操作指引》重明确要求: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般应履行可行性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资本投资者、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等基本流程;中央企业“混资本”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混资本”过程中资产审计评估、进场交易、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混改企业切实转变运营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管控方式、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灵活用好多种激励约束机制和加强党的建设。《操作指引》为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系统的操作指南,有利于中央企业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流程,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内涵,以“混资本”促进“改机制”,切实提高中央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国新办就2021年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在谈到混改问题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说,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不是一混就灵,也不是一混了之,总结起来,关键要做到“三高三同”。“三高”就是指混改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的过程中,一定要有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三同”就是在混改过程中,一定要同心、同向、同力。做到“三高三同”做到这些,混改才能够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彭华岗表示,总体上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一大批企业通过混改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突出效率,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促进了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在工作中也发现有的混改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合作失败,公司运营出现困难等情况,甚至也还发现个别人以改革名义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此可见,那种只为财务收益目的股瓜分利润参与国有企业混改的行为将是行不通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非国有资本,必须是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合作主体。
四、非国有资本必须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而努力
国家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守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工作底线,实现激发活力、提高效率的目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指股权构成的多元化,更要有与人类现代文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就其内涵而言可以概括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本质特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基本组织形式,激励职工实现人生社会价值是文化理念,满足和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是社会责任,依法规范协调运转、不断创新、高质量发展是基本要求。
参与混改的非国有资本,一方面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部署,另一方面也要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作用,对自身的价值有充分而理性的认识,还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致力于推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非国有资本参与混改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在“改”字上下功夫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这是党中央一贯的要求。非国有经济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也应当学会“有所为有所不为”,主动参与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当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中的积极因子,实现与国有经济互促共进的格局。合格的非国有资本可以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项目合作、产联联盟等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争取与国有经济合作共赢发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到国有企业的产业链中,便可以形成各类资源禀赋优势的融合集成,非国有企业可以积极探索在国有经济引领中发展的模式、国资民资战略联盟、产业基金、知识产权合作等新兴融合发展模式。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等等,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合作即合作经济的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
(作者: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民建北京市国企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舒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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